2010年11月29日

繼承 (part-1 外婆篇)

最近因為家裡有一些家族繼承的法律問題,所以常要四處奔波。不只是到代書那邊討論法律文件的問題,還要跑戶政事務所去找歷史資料,真的是麻煩死了!不過跑了幾趟戶政事務所後,我覺得找資料雖然耗時,但是解讀這些歷史資料真的是一件很好玩的事!也從這些繼承的問題,可以完全窺見台灣人重男輕女的狀況。

我家老媽因為要繼承一筆桃園山上的土地,但這土地為什麼在外婆過世了十幾年卻一直未繼承?其實就是繼承者在身分上證明困難的麻煩事,所以才會搞到現在。我們只好把外婆的戶籍資料一層一層的調出來看,每搬一次家,就調一次戶籍資料,甚至都還把日據時代的戶籍謄本調出來比對。每次到戶政事務所,調資料的小姐幾乎是一小組人在幫忙查,真不好意思。透過找外婆身分的這些證明資料,慢慢挖掘出外婆那時代一家子的故事,還有在那個戰亂時代背後的故事。



這事件要從老媽和外婆說起,真正要找資料的故事主角卻是我的外婆,他是生在日據時代貧窮人家的女兒,從小被夫家抱去當「媳婦仔」來養。什麼是「媳婦仔」?在那個貧窮的年代,貧窮人家要是生了女兒,多半會送給別人養當媳婦仔。因為以前人認為養女兒不划算,養大了還是要嫁給別人。但如果家中有個兒子,家裡也想省點錢,怕兒子長大後娶媳婦要花大錢,所以就會和鄰居分個女娃兒來養,一方面這女娃可以幫忙家裡做些苦活或家事,一方面等兒子長大了就有現成的媳婦可以「湊成堆」。

外婆的這個要「湊成堆」的先生,不幸在四歲的時候早夭了。但夫家還是把外婆一直當成女兒在養,甚至在他成年後,為了延續夫家姓氏的香火,還幫她招了個夫婿。從外婆的日據時代的戶籍謄本資料上,與這個先生的結婚見證到這裡就斷了,後續怎麼查兩人關係都查不到。到了民國35年,國民政府開始做全台戶口大普查,接下來就看著外婆家的人口結構又開始變化。新的戶口資料變成外婆帶著養父母從桃園山上地址遷入台北大安區新戶長的新址,也就是外婆的新的先生家中。而外婆卻沒有任何離婚證明,而且外婆的前夫在35年時的戶籍資料也從桃園山上的戶籍,遷址到基隆,且註明是單身。

在那個沒有網路、電腦資料可查證的年代,那幾乎是個混亂的時代。據長輩說,其實外婆與第二任丈夫其實是私奔。可是外婆因為背負養父母的姓氏責任,所以不管以後是外嫁還是招婿,小孩還是要有個男孩姓原始的姓氏。但偏偏外婆無法生育,既使再嫁也沒生出孩子來,所以只好再抱別人的小孩來養,希望能有孩子能夠繼承姓氏。但在那樣的年代,身家資料無法考證,每個人在戶籍資料背後,應該都有個難以言說的故事。

中國人的香火傳承問題,我想是重男輕女的主要原因。為了將來祖先牌位會有子孫祭拜,為了家產能有本姓的子孫繼承,讓這個社會的兩性關係一直處在不公平的天秤上。養媳婦仔為的是幫兒子傳子嗣,招婿為的是希望生下本姓的小孩,女人只能是個生孩子的工具。老一輩認為女人不能有名字(所以你看到以前女人名字都是陳氏、李氏、王氏,那個姓氏還是夫家的姓氏。)、女人是不潔的、女人家不能進祠堂,未結婚的女兒也不能上祖先牌位,連家產的繼承也沒有女兒的份。女人為了家辛苦了一輩子,最終換來的是什麼?


【延伸閱讀】:
這一則新聞報導很有意思,也是講日據時代的戶籍謄本,有一些很有趣的時代問題。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4207326&isGraphArticle=true&option=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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